为强化学生公寓管理,优化育人环境,创造整洁、文明、健康、和谐的学习和生活氛围,学生工作处根据《学生手册》第十二章第五节第二百二十八条至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开展2017年3月--4月份“精雅寝室”、“标兵寝室”、“文明寝室”评比活动,评比由系(院)推荐,学生处审核,最终确定14个寝室获得2017年3月--4月“精雅寝室”、24个寝室获得2017年3月--4月“标兵寝室”、88个寝室获得2017年3月--4月“文明寝室”荣誉称号,学院将对获奖寝室及个人进行表彰奖励。
附件1:2017年3月--4月“精雅寝室”获奖名单
附件2:2017年3月--4月“标兵寝室”获奖名单
附件3:2017年3月--4月“文明寝室”获奖名单
学生工作处
2017年5月10日